这是我想你的时刻

文/meiya

接近午夜的时光,我在海堤上来来回回地走着,走了许久许久,都不见一个人,吹着凉凉的海风,对岸的厦门夜景美丽动人。不知道时光如何逝去的,岛上的路灯忽然都熄灭了,如一个俏皮的孩子跑过来扯了一下细线,但是海浪还是那么清晰,有时带着调皮的汩汩声,有时带着轻微的叹气,有时又仿佛呜咽。我听着这海浪声,思念着你的眉眼,望着远处的灯塔,思念着那份与你的熟稔,那么与生俱来,那么天然自在。你笑时眼角的皱纹,你脸上密密而青青的胡茬,你伸出却悬而未定的右手,思念生出无数端倪,我却假装若无其事,放任它自生自灭。
想你时,你在梦中,想你时,你在心里;想你时,你在脑中;那么的霸道,那么的坚决,没有丝毫空隙。我知我们很快不再见面、聊天、吃饭和体会,但是我好想这一路和你走下去,没有尽头,如这辽阔的海岸线和高高的天穹。
没有人知道我心底那股悸动如何的强大,而你也不信,唯有我独体会。这是我想你的时刻,我不是只在一个人的旅夜这样的想你,我只是在这样的旅夜更加想你。我一贫如洗,没有其他拥有,唯有把这不成样子的思念和时光送给你,我借文字为船,泅过思念的长河,我借笔纸为桥,到达宿命的彼岸,我所做的一切只为你爱我更多,只为我能爱你更久。
夜深了,晚安,我的爱!
2月1日午夜

因此我旅行

为什么要旅行?关于旅行的意义是神马?歌手陈绮贞唱:“你离开我,就是旅行的意义”,弥漫着淡淡的忧伤而哀愁。还有一个男歌手忧伤深情地唱着:“你说要一个人去旅行,眼里藏着一朵乌云,知道你藏不住秘密,天空就会飘着雨 ,你说你带着一本日记,却不想再拥有回忆”也许旅行是为了寻找自由,为了遗忘爱情的伤。

也有另一种说法,所谓旅行,无非是从你活腻了地方去别人活腻了的地方。
在西藏旅行的过程中我总是能遇见旅行者,他们来自全国各地,五湖四海。他们总会问我,你一个人旅行害怕吗?我只是淡淡地回答,不害怕。确实,在旅行的过程中我从未感到害怕,我感到的是对未知的好奇,是无限的惊喜,是自由的喜悦。其实真正的害怕和困难在做出旅行决定的那一刻已经克服了。最艰难的在于下决定。而这也是独自旅行要经历的美好又沉重的一部分。而我则会向他们提出另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旅行?旅行的意义是什么?
这一次在拉萨旅行,在雪域餐厅和一大帮认识和不认识的驴友吃饭,饭桌上我又问了这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去旅行?旅行的意义是什么?

答案是缤纷多彩。
有的人说旅行是为了漂亮的拍照。
有的人没,有人说这里的天空特别美,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没见过,就想过来看下。
有的人说,是为了暂时的逃离,逃离城市生活的压力。
有的人说,每个人生命长度都是一定的,想通过旅行来扩展生命的宽度。
有的人说,旅行是为了发现另一个自己,为了更了解更认识自己,一个人旅行更懂得自己和自己相处。
有的人说,人生最宝贵的是回忆,有的人的回忆像冬天的枯木一样没有颜色,她要用旅行在记忆里涂上颜色,让自己的回忆如斑斓的大海。
有的人说,旅行是为了锻炼自己的意志,为了培养自己独立的能力。
有的人说,喜欢流浪的感觉。
有的人说,旅行是一种人生修行。
有的人说,要么读书,要么旅行,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有的人说,只有读书和旅行能够补充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流失的梦想和勇气。
也许就像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人有一千个旅行的意义,一千个旅行的目的。

我问自己为什么要旅行,没有答案。

就跟那个问登山运动员为什么要登山一样,因为山就在那里。为什么要去旅行,因为旅行目的地就在那里,因此我旅行。

因此我旅行是Lonely Planet 的口号,这是一本实用的旅行指南。它也许说明了旅行对每个人来说意义都是不同的。不管旅行的意义是什么,我想只要走出去,世界就会不一样,自己眼睛和灵魂也会不一样。

因此我旅行。

第一次快感来袭

文/meiya

今天下午我从社区图书馆出来带着日记本就去塑胶操场跑步了,周末的时候我喜欢早上睡到自然醒,然后等到黄昏的时候去跑步。最近几天上海的天气都非常舒服,阳光灿烂,温暖如春,街道两旁的法国梧桐树叶渐渐变黄,枯黄的树叶飘落街头,这样午后3、4点钟的光景跑步是最最舒服的。

四点左右,我开始跑步,以自己习惯的慢速一路马不停蹄地跑下去,200米的跑道,45圈,60分钟,听着MP3放了近20首歌,在这45圈里我看到3只风筝、5架飞机、几百只飞鸟从头顶上飞过,其中还有一架飞机拖着长长的红色尾巴,仿佛流星一般从天空中飞逝而过,非常美丽!

塑胶操场上今天非常多的男生在打篮球,还有玩排球的,但是跑道上跑步的人只有我一个,多少显得与众不同。其实原本打算跑个5公里,就是25圈的样子就不跑了,但是当跑完25圈之后觉得一点都不累,还想继续跑,于是接着朝前迈步。跑步还真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你不需要一丝一毫的思考,不需要理会任何人,只要放松自己的,放任自己的双脚一步一步朝前迈步就行,因为耳朵里听着摇滚乐的关系,你甚至听不见自己喘气的声音,只有在一首歌结束,下一首歌开启的音乐空白过度点上你才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有节奏有力度却并不粗重,一起一伏的呼吸间自有一种安然的感觉。

快感出现在35圈之后,感觉自己浑身充满的力量,之前35圈积累下来的疲惫一扫而光,身体非常的轻盈,舒适而惬意的感觉从脚底一直蔓延给全身,仿佛在炎夏,一个人站在海边,涨潮了,冰凉的海水一点点地漫上来,激爽他的每一个细胞。一种莫名的能量仿佛从四面八方涌进心里,灌注进双脚,我开始感觉自己迈步的频率比之前更快了一些,忍不住就嘴角上扬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感到非常的快乐,好像想起心上人给自己一个甜蜜的吻一样开心地笑起来。我看着前方那红色的跑道,心里居然想着就这样一直跑下去······

如果不是我主动在45圈结束以后停下来,我不知道自己今天还会跑多久,还能跑多长的距离。

立冬之后,天黑得很早,我离开操场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打球的童鞋也陆续回去了,有月亮垂挂在西边的天空。一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我就从冬天午后暖暖的慵懒跑进了落日余晖映染霞光的喜悦之中,再跑进人们归家,雀鸟归巢,一钩新月,浅星点缀的安静里,我感受到时光神奇的魔力和第一次跑步的快感!

如果爱情没有开始

文/meiya

我以前交了一个男朋友,叫凯华,他的爱好之一是半夜赤裸着身体在公共厕所里做爱。为了迁就他,我随身携带着一瓶香水,因为公共厕所的气味总是容易让我没有了性致而他恰好相反,气味愈加浓烈性致愈高涨。你也许以为我们会因为这个差异分手,事实上却不是,而是因为一家餐厅。

有一次吃饭凯华坚决要去一家叫“酷本”的餐厅吃饭,他说,他和朋友曾经在这里吃过,味道很不错,就在前一个路口拐角的地方。结果我们来来回回在那个路口走了几趟都没有看见“酷本”的店牌,但是凯华却不愿意换一家餐厅,于是两个人都很不耐烦地饿着肚子气呼呼的各自回家,以后再也没有联系过。也许刚开始是因为赌气,后来发现对方于己来说根本不重要,也不在乎彼此的关系,没有对方的日子好像也过得不坏。

后来我再经过这个路口的时候发现了这家餐厅,因为没有招牌,只是在门口的小黑板上写上店的名字“酷本”和“今日特价”的菜式。

再后来我一个人在这家店吃过很多次饭,味道是真的很不错。你看,也许我们的感情从来就不是输给差异,而是输给了厌倦与不耐烦。而且,没有这个爱人,没有这个爱人的爱情,生活也一样可以继续下去。我们是不是从来都不会只钟情于一个人?

凯华之后我又交了一个女朋友,对的,我是个双性恋,我觉得爱情是不应该分性别的。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爱上另一个女人是一样美好。那个女朋友叫书慧,她笑起来的时候有一种小男孩淘气的气质。她的嘴唇和鼻子之间覆盖着薄薄的绒毛,像在一片柔软的草地上,投下的一片阴影。我有的时候怀疑我是因为这片绒毛而爱上她的。我们接吻的时候,我总是用双手抚摸她,手指从她的头发摩挲到脸颊最后停留在那片绒毛上,我觉得因为这个绒毛她显得很特别。经过分手之后这些年我的悉心观察发现嘴唇上方有绒毛的女生实在太多了。也许是爱情让你觉得你的爱人特别,而不是因为这个人特别你才爱上她。

我们那么好,一起做饭,躺着抱在一起聊天到深夜,我在图书馆值班的时候她在我身边做编织之类的活,还一起养了一只叫“围裙”的小猫。我当时忧虑我们的未来,以为我和她会因父母的阻碍和社会的压力而分手,而实际上分手的原因是她爱上另一个女人,爱上另一个女人的身体。

她叫可可,她们在一个编织课上认识,某一天下大雨,可可全身淋湿了,她站在我们家门口,冻得哆嗦,书慧为她开了门,而我在图书馆里值班。记得分手的那天,书慧对着我说:“你不知道她有多迷人,她的曲线在湿透的衬衫下完美地展露,头发黏贴在额头上,还滴着水,那水珠仿佛都散发着光芒,她就像一个婴儿一样来到我的面前,等着我的爱······”“够了!”我对着她大声吼叫,把蹲在一旁的围裙吓得瑟瑟发抖!世上最残忍的事情,莫过于背叛你的爱人满怀深情地向你描述她是多么迷恋另一个人。爱情是多么物质啊,我因为书慧嘴唇上的绒毛爱上她,她因为另外一个女人的身体离开我。我深深地意识到书慧这包含着性欲和母爱的爱情是我无法战胜的,带着愤怒我剪烂了她所有编织精美的衣服、围巾和手套,然后冲出家门,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段恋情开始时的理由有多浪漫,分开时的借口就有多龌龊!在一起时的感觉有多快乐和美好,分开时的场景就有多不堪和丑陋。

再后来我又交了几个男女朋友,结局都是无疾而终,我现在甚至不能清晰地记得他们的脸和名字。

经过这么几段恋情,我常常想要是爱情没有开始,是不是也就不会有结束的一天?

撕开包装的食物不是被吃光就是坏掉扔进垃圾桶;开始的旅行总会有结束回到现实生活的一天;开始的恋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结束,就是平平淡淡以婚姻的形式草草收场。

如果爱情没有开始,那么爱情是不是也会没有结局,永永远远这样持续下去?

我想找一个男人实践这一条我总结出来的爱情理论。然后我就遇到了他。在宜于回忆的清晨,我来到窗边,坐在日记本前,开始回忆起他。这个我从未和他在一起,哪怕在一起一天的爱人。

就称他为L吧,这是他的名字,也是英文单词LOVE的首字母。

30岁那一年我已经从一个图书馆管理员成长为杂志社的编辑了。L是杂志社特约的摄影师。我们因为杂志要做一期以美食为内容的专题而有了合作的机会。可以说,可以说我对他是一见钟情。那个冬日的午后,阳光照在窗台上的绿色植物上,他走进杂志社。他不像我印象中的摄影师,穿着或文艺或随意或邋遢。他总是穿着熨烫笔挺的休闲西装,头发也非常干净利落,手指的指甲也修剪得很整齐,最重要的是身上总有一股薄荷糖的香味。我喜欢这样干净又有香气的男人。

他拍摄照片的时候,我站在一旁。想象着他细长的手指抚摸过我的小腹;想象着他从我的尾骨开始亲吻一直到颈椎;想象着我在他身下,他为我有节奏地律动着,动出一身细密的汗,汗水如何滴落在我的皮肤上。这些想象总是让我的内裤湿了一遍又一遍。

每次他来我们杂志社,我都很辛苦,因为我要竭尽全力控制自己的,控制自己颤栗地双腿,开始痉挛的双手,一点点麻痹的整个大脑,以及从下体开始一波波向上袭来的浪潮。除了控制自己的身体,我还要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表情,不能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不能笑出声来,不能显得很兴奋和坐立不安。因为我不想让除了自己以外的其他任何人知道我爱着眼前这个摄影师。这种身体的感觉跟性高潮的感觉很像,或者说它就是性高潮,并不是只有生殖器摩擦才会产生性高潮,只有孤陋寡的人才会这么认为。如果你不懂我在说什么,我可以原谅你,因为你没有因爱而颤栗,因为你从没有迷恋上一个一开始就不打算在一起的爱人。如果你经历过这些,我想你能懂我。

如果爱情有层次,那每当他离开杂志社的时候,我对他的感情就更浓烈一层。仿佛离别像爱情的佐料,让我的情感如菜肴的味道一样,层次丰富,愈加回味无穷。从他离开那一刻起,我就更加想念他。我读书的时候是在读他,我喝水的时候是在喝他,我吃蛋糕的时候是在吃他。他无处不在,他在我清晨打开的衣橱里,在我夜晚面对的电视机里,在我每一个多彩的梦里。

我常常陷入与他一起生活的无穷想象中无法自拔。在想象中我们可以做许多事情。他带着5岁的孩子,是的,他是个有家室的男人,我们一起去郊游,像一家三口一样骑着自行车上沿着湖面环绕,欢笑声激荡起湖水的涟漪。在节日里,我在男装店的橱窗前徘徊,选购送他的礼物,看到他惊喜的样子。我和他昏昏沉沉地躺在我家书房里那张巨大的床上,看着窗户外面的日落,一起坐在床上吃饭,然后我们在日落以后做爱,换着180种姿势干着彼此,没玩没了。

当然现实生活中我和各种人过着性生活,但是在我自己的词典中,我只会和他做爱。我和秃顶的杂志社社长性交,和青春的快递员性交,和楼下强壮的保安性交,甚至和男同事的老婆性交,但是我只和L做爱。因为我爱他。你可以和不爱的人性交,但是你只能和爱人做爱。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两年后一个冬日的午间,他来杂志社送一组照片,我们做的那期叫做“幸福”的专题需要一组照片。他把照片交给我,我认真地看了每一张照片:有发着芽,生机勃勃的绿色植物;有几个大男人在湖边小亭钓鱼;有一对年轻情侣在阳光下接吻;还有一张三口之家对着镜头微笑的合照。照片上的那个丈夫就是他。看到那个笑嫣如花的女人我很嫉妒,恨不得拿一把刀片,把她划得粉碎,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很狠毒,每一个人都可以变得很狠毒,只要他尝试过嫉妒的滋味。

等我看完所有照片,他说要请我吃饭。我们一起吃了鲢鱼,还有烧鹅。我几乎没怎么动过筷子,不是因为我胃口不好,而是我一拿起筷子,双手就明显的颤抖,我根本就没法夹到任何菜送进嘴里。以前我也同大多数人一样认为爱情是甜蜜的,可是那刻我才意识到爱情是痛苦的,它让你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坐立不安,浑身疼痛,脆弱哭泣。看,此刻它让你连一块鱼肉都夹不起,它让你饿肚子,让你发了疯,但是你却一点办法都没有。那顿饭,我只用勺子吃了很多的土豆泥。

离别来得非常突兀,我们并肩走在路上,我享受着只属于我们之间的沉默,他忽然停下来转过身对我说:“下个月,我就移民加拿大了。”我还没有从错愕与震惊中回过神来,他就张开双臂紧紧地拥抱着我,然后在我的耳边说:“祝你幸福,再见。”他转身离开,大步流星地朝前走,留下恍惚的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路的拐弯处,我才意识清醒,仿佛一个石头雕像忽然活过来一样,哇的一声大哭起来,然后因为情绪太激动而尿失禁,一股热流顺着大腿内侧流进鞋子里。

回忆起那天,他拥抱我时身上散发出的薄荷糖气味依然立刻就能笼罩住我。而在冷风中鞋子里变冷的尿液冻着我双脚的感觉也让我冷得打寒噤。我后悔离别的时候没有和他说过一句“我爱你”,哪怕只是“再见”两个字。

这是发生在我30岁那年的故事,距今天已经过去12年了。12年来我们从未见面,也没有一星半点的联系。很多事情要隔开一段时间,回过头再看才明白当初的决定是对还是错。时间给我们另一个视角和机会回到过去,去看看曾经自己,在岁月的回望之中,我常常发现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多么草率。

现在我不清楚我那“没有开始就不会结束”的决定是不是正确的,只是每当冬天到来的时候,我就特别的想念他。就跟人只能活一次一样,选择也只能做一次,选择了A就不知道选择B会怎样,如果我和他开始,现在又会怎样呢?我常常和自己玩这个“如果开始”的游戏。也许事实上我们的爱情早就开始了,从那个第一眼见到他的冬日午后就开始和他恋爱了,到现在还没有结束。

很老的穿越故事!

一九四五年的一天,克力富兰的孤儿院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婴,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她孤独地长大,没有任何人与她来往。

直到一九六三年的一天,她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流浪汉,情况才变得好起来。可是好景不长,不幸事件一个接一个的发生。首先,当她发现自己怀上了流浪汉的小孩时,流浪汉却突然失踪了。其次,她在医院生小孩时,医生发现她是双性人,也就是说她同时具有男女性器官。为了挽救她的生命,医院给她做了变性手术,她变成了他。最不幸的是,她刚刚生下的小女孩又被一个神秘的人给绑走了。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流落到街头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直到一九七八年的一天,他醉熏熏地走进了一个小酒吧,把他一身不幸的遭遇告诉了一个比他年长的酒吧伙计。酒吧伙计很同情他,主动提出帮他找到那个使‘他’怀孕而又失踪的流浪汉。唯一的条件是他必须参加伙计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他们一起进了‘时间飞车’。飞车回到六三年时,伙计把流浪汉放了出去。流浪汉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姑娘,并使她怀了孕。伙计又乘‘时间飞车’前行九个多月,到医院抢走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婴,并用‘时间飞车’把女婴带回到一九四五年,悄悄地把她放在克力富兰的一个孤儿院里。然后再把稀里糊涂的流浪汉向前带到了一九八五年,并且让他加入了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流浪汉有了正式工作以后,生活走上了正轨。并逐渐地在特种部队里混到了相当不错的地位。有一次,为了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上级派他飞回一九七零年,化装成酒吧伙计去拉一个流浪汉加入他们的特种部队

我怎么就舍得离开了北京

文/雷梅苔丝

北京下雪了,在我离开后的第四天。我在杭州跟北京的朋友打电话,听她们诉苦北京有多么冷多么冷,声声抱怨着还不来暖气。然后没隔多久又在各种友邻广播上看到北京人民为终于到来的暖气而发出快乐的欢呼。
我不知道曾经住过的那个小院子,被大雪覆盖后将会多么美丽,香椿树和核桃树的叶子甚至都没掉光,深灰色的瓦檐上长着枯黄的狗尾巴草,上面莹白的雪在阳光下会发出什么样的光泽,邻居张妈的花盆一定已经早就搬回家了,那些从容自在盘踞其中的猫咪们会不会依旧在院子里上上下下。我的小米高才半岁大,甚至还没见过雪呢,就被我带到南方来了。

很多人心里的北京,是奇高无比的房价,是拥堵不堪的交通,是让人心力交瘁的工作,是无边无际的外来人的面孔。一问大家,北京好不好,几乎人人都会说:“北京不好。”我在北京这么多年,幸运的是从未上过班,并且只坐过一次早高峰的地铁。我不需要上班,人际关系非常简单,身边没有杂七杂八的价值观,大商场里的贵的要命的商品和我没任何关系。我在北京的岁月,全部由黄灿灿甜得发腻的悠然时光堆砌而成。胡同里的白天像夜晚一样安静,听不到汽车疾驰而过的呼啸声,更没有鼎沸的人声,只有风声、雨声、鸽子咕咕声,和街坊间偶尔的招呼声。都是些让人得到安然和抚慰的自然之音,温暖之音。出去走一圈,到处有遛狗的大爷,和街坊聊天的大爷,以及在门口吃着饭,旁边还蹲一狗的大爷。我去哪里都很方便,因为我有一辆非常灵活的自行车,男朋友下班时,有时候我们一起骑着自行车去南锣鼓巷买一只大鸡排,热乎乎揣在包里,然后再在东四七条口上的7-11买一堆好炖和玄米茶,回到家鸡排还烫着呢, 舒舒服服吃完。我们总是在电影开场前十分钟才出发,然后骑十分钟到王府井用团购券看最新上映的片子,散场后再在月光下沿着空无一人的金鱼胡同或者美术馆后街,踏着树影回到东四。

我眼里的北京,是一个温暖又寒冷、狭窄又宽广 ,天总是很高,风总是很大,灰色时滞重,蓝色时明媚,人们在这里吵吵嚷嚷,悠悠闲闲,能摸到生活的每一寸肌骨的地方。我眼里的北京人,个个都热情坦荡,个个都大大咧咧,个个都乐于助人。临走前,左边隔壁的邻居帮我打扫干净屋子,右边隔壁的张妈让我去她家里,一人搂一只猫和我聊到深夜。她翻出年轻时的照片,我看到旁边和蔼的张妈,在照片中是一位烫着卷发,穿着黑色紧身西装,眼尾向上挑起的时髦姑娘。我看到我住着的院子在几十年前的样子,门都是木头门,院子里还立着葡萄架。也只有北京的老太太,才和我不存在任何代沟,才会让我这样舍不得分别。
只有北方的秋天,才是我心里真正的秋天。这里所有一切在这时都被镀上了一层金色,一边灿烂一边凋零,一阵北风一阵落叶雨。天空高远明净,阳光暖黄透明,北京东城区的街道瓦灰色和湛蓝色是我心中最能代表北京的颜色。
北方的冬天在我的回忆中,是温暖滋润的季节。在家暖气热烘烘,出门裹得密密匝匝,围巾帽子缠着脸只露出眼睛,两手揣在兜里,赶往某处火锅店或羊蝎子店。一进门便让温暖的热浪醺出喜滋滋的醉意。没有外面的寒风刺骨,又怎能体会屋内热腾腾的感动呢?
北京终于下了一场大雪,大到把一些树都折断,可是我没赶上,以后也没太多机会能赶上。北京的冬天,北京的雪,北京的胡同,北京的羊蝎子,北京的街坊邻居,北京的猫。
北京一直安静祥和,质朴而又雅致,清高却也热情。和娇柔妩媚的杭州相比,北京就像是一个老知识分子,素雅庄重,大度睿智。我怀念北京,就像怀念在我身体里活生生存在过又失去的时间,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朴素而幸福的生活,和那些大把大把的悠闲岁月。我羡慕抱怨着寒冷的北京朋友,羡慕胡同里抱着猫睡到自然醒的老太太,她们的冬日里都因拥有着干燥温暖的暖气而愈显殷实。我抱着曾经沾染过北京地气儿的猫咪,不知道它们的小脑瓜里会不会和我一样想念那个被层层叠叠树叶覆盖了灰瓦的地方。我现在还没反应过来,我当初怎么就舍得那么干脆的离开了北京。

爱是用心,不是敷衍。

文/kevin

朋友A,突然间就分了手,原本犹豫不决的她突然间比谁都坚定。他们在一起将近六年,期间分分合合很多次但始终没有分成,无论男生闯了什么祸,她都选择原谅。这次的导火索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只是隐约知道是件小事,却让他们彻底分了手。

我只是突然想到另一件事,就是之前写的timi的故事。他和他媳妇儿认识十二年,在一起八年,我们都说他们是彼此的狗皮膏药,撕也撕不开。可是他们分手用了一天,他彻底放弃用了两年。这两年里我们也有给他介绍对象,但他总是一口谢绝。这两年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会给她准备生日礼物,也会帮她搬家。刚开始我们还劝他不要做完美的备胎,可谁也没办法让他走出来。

直到某天他回他们的母校,他们认识的那个初中,他拿着合照仔细比对,发现校门早就换了一个模样,他突然间就释怀了。

最近身边的情侣朋友,不是终于修成正果就是分手。很多时候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一步步走到了分手的地步,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分开了。分手的原因好像都是因为,有些感觉慢慢地改变了,曾经不可或缺的人慢慢地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人。

你也许在奇怪,那些爱去了哪里。

你也许在奇怪,一个人怎么可以突然放下一些之前放不下的东西,那些执着到底哪里去了。

那些爱去了哪里?谁知道。或许在一次次的争吵中它慢慢的不见了,或许是因为你又忘记了她的生日,或许是因为她生病时你总是不在身边,或许是因为她喜欢的你总觉得无所谓。十分的爱变成了九分,然后变成了八分,然后有天你发现你们的爱已经支撑不起彼此。

那些执着去了哪里?谁知道。或许是你在心里早就给自己下了界限,到了那个程度就放下,或许你早就在心里下了一万遍决心,或许就像timi那样一直不厌其烦地对她好对她好,直到某天自己的付出让自己腻烦了,直到某天对方的态度让自己心寒到底了,那就是放弃的那天。

联想起之前我们朋友圈里的共同的一个朋友,本来大家都相安无事,可是他总是做一些让人想要把一盆番茄酱泼向他的事:比如在丁丁减肥的时候一脸嘲讽地说你减了也就那样;比如在知道我朋友是学设计的之后,直接甩了大课题给我朋友,一脸理所当然毫不感激的神情。我们是从初中就在一起玩耍的小伙伴,我们一直忍着没有撕破脸,后来有一天不知道他在群里说了什么,我的好友忍无可忍把话都说了明白,然后把他拉黑了。

每个人都会犯错,但同样的,你也要做好为自己的错误买单的觉悟。不要仗着宽容就肆无忌惮,有时侯有些人看起来好像是原谅你了,但其实是因为你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跟一个人越熟,就越忽略他的感受,这是病,得治,否则你只会把你身边的人越推越远。如果他喜欢的你从来不在意;如果她难过时你总是在忙自己的事;如果你描述了太多你们所谓的未来,却从来没有为之努力过,那么慢慢地你就变成了她/他有着感觉却不得不离开的人了。

所以不要奇怪那些曾经的爱去了哪里,不要奇怪为什么你做错了一件事情他会突然那么生气。这世上哪有什么突然,所有的突然之前都伴随着漫长的伏笔。

而在那“突然”到来之前,你的任何一些关心和倾听,都能把那些伏笔清零。在我看来,没有谁天生是属于谁的,任何人来到你身边愿意为你停下脚步,都是一件值得珍惜的事。这世上什么东西都有个保质期,没有比心存感激更好的保质方法。

爱是用心,不是敷衍。

别怕一个人的生活

文/路天

很多的晚上10点半,收拾收拾书包,独自一人踏着车,从自习室出来。路上寒气袭人,梧桐树在晚风中瑟瑟作响。回到宿舍,照例会和室友嘻哈几句,然后或吐槽Deadline没完成而继续在书桌前煎熬,或打开电脑,玩上一会儿游戏。有时候会因为带回来了各种吃喝被室友或一抢而空,有时会被批斗为不讲道义、不给室友带份儿。一天以这样的方式结束,爬上床,静静的躺着,在眼前一片漆黑中闪过这样的或那样的画面,然后不知什么时候睡去。

大学生活的刻画大抵如此。这样的生活看似静怡而安宁,看似与世无争如桃源一般,而只有其中人才会体会个中滋味。一个人再有节奏的生活,过久了,也会让人觉得寂寞而无趣,无趣得让人莫名的觉得孤单。

常常会坐在电脑前,看着QQ上亮起的好友列表中许久不联系的好朋友而想点开窗口叙叙往事,也聊一聊最近的变化,但是你想了想,终究没提起话头,因为其实也没什么话题好说。

常常会以一个甚至快于一刻钟一次的频率,去翻网上的新鲜事,去寻找你那个在心里想着的人的状态有没有更新过,结果却往往是令自己失望。

常常打开了一段故事,想要读读,结果又觉得晚上也许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并且读一段文字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常常还会抱着愧疚玩着游戏,一边忏悔着其实我完全可以再刷它几道题,一边骂着队友坑爹、游戏Bug。

这就是现在的状态吧,要一个人独自选择学业,也要一个人独自选择生活,而且,没有人会对你的决定做出阻拦。

变了,变得作业上没有老师再反复的给你讲述,又一次次的批改,而只有书上那么几道题,在考试里又未必起得了作用;变了,变得没有可以依靠的爸妈,晚自习回家后能够给你第一时间送上一杯热腾腾的牛奶。独立了,会照顾自己了,却又觉得生活好像少了可以分享的东西,都只是自己的。找不到那种长辈一样的人,可以让你作为精神支撑,依靠着,让自己在感到困难的时候,投入他们的怀抱,让他们给你最温馨的呵护。

只身一人,即使过得精彩,也难免觉得孤独。

会抱怨:为什么陷入了一种我不想要的生活节奏,却变成了一种习惯,无法自拔?!

看过一句话:每一个成功者都是一位苦行僧。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到底有多少的寂寞与不解。

就像在自己陷入讨厌的生活节奏时,耳边反而响起的是这样的声音:

你的成绩不是很好的嘛,多少人羡慕啊!

或是:你看看你朋友很多,圈子多广呀!

或是:听说你最近那个什么什么比赛又赢了!是厉害啊!

其实你自己心里最清楚,他们是表达的这种欣赏,不过只是以旁观者的眼光来看你的生活,就像你看他们,一样。

所以大学是一个自编自演的剧本,不应该因看客没有读懂一幕幕中的台词而失落,反而应该因这本就是演给自己看的而随意的挥毫泼墨。

你看到别人努力的刷夜,你去尝试,想要追赶,但是你不仅很可能追不上,还更觉得不快乐。

你看到别人在各种组织里左右逢源,你觉得你也可以,但是你又舍不得那么多时间,所以你觉得自己很弱。

你看到别人有着鹤立鸡群般的一种特长,你做不到,你觉得他们闪闪发光你不能企及。

但,这是别人的生活。

而你,有专属你一个人的生活。

试着学会自己与自己相处吧,因为它本就是完整生活的一部分。

所以,听自己的心,别怕。

但求老来互不嫌弃

文/Amber

很多次都想聊聊这个话题,却不知道要从何说起。有时候想着想着就忘记自己要说什么了。
到了这个年纪好像很难去撒手干些什么了,记得滴滴哒曾经跟我说大学是人生中最后一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阶段。今年,我终于要和这个阶段说再见了。
我基本没做什么自己想做的事儿,但是却已经十足的厌倦了大学校园生活。
今年,我要找工作。要开始新的生活,是新的生活没错,但不一定是我想要的生活,不一定是我心中的完美生活。可它确实是新的生活。有时候人会混淆了概念。好像以为“新”生活就是“心”生活,这就好像每年,新年伊始,总有一群人说着新年要有新气象这么傻逼的话。要是人生可以分为一个又一个的节点,在每一个节点都可以归零然后重新来过,那我们的世界岂不是很简单?
生活哪有这么简答?远比这复杂多了。
面对我即将要来临的新生活,在这么尴尬的时间点,连我的感情生活一同遭遇尴尬。
我想我是变的老气了,变得世俗了。大概十七八岁的时候,年长的人会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你现在所想象的爱情都太天真了。我有时候真是恨透了这些人,你们干嘛剧透?现在我却恨透了我自己,居然也用世俗的眼光看待生活,看待情感。
我愿意用好奇的心去发现这个世界,但是同时又后悔自己看清楚了那么多东西。在我这里,好像不善于的选择的人总是比看不清的人更愚蠢。
我常在想,我不求家人为我树立所谓的榜样力量。
在我的印象里,爸妈只会跟我说他们小时候遭遇三年自然灾害,稍微大一些的时候就去学工学农,后来就被流放到乡下当知青。77年又赶上了万人高考过独木桥,90年代下海赶上了投机倒把。再后来,就是朱总理的改革…这些零零总总似乎让他们一辈子都有说不完的故事,他们好像永远都是最悲惨的故事主角。
但在这些故事里,他们刻意避开了青春,避开了爱情这一最重要的元素。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只在电影里看到了,也只通过了自己的脑子进行了完形填空。
在我还看不懂草字的岁数我翻过爸爸的一本日记,那真是一个痛苦的阅读经历。如今我才明白那也许是一个少年渴望青春的字句。不过,爱情故事的主角不像是在描写我的妈妈。
这其实并不重要,谁的青春里没有一个让你永远记忆深刻的人?
可能今天已经到了适婚年龄的我,明白了什么是爱,什么是被爱,但我仍然看不懂什么叫婚姻。
婚姻是一本书对吗?没到死的那天可能不会彻底读懂或者明白?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很多东西不应该刻意为之,尤其是关于人类感情这一方面。
可能说,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都有客观的一面,都有稳定的一面,但人心、人的感情一定除外吧。
不得不说爸妈的婚姻或者说感情是我见过失败的例子。
也许你无法想象,两个同住在一个屋檐底下的人,几十年了,可以心生如此之大的厌恶。
有时候我能感觉那种嫌弃的力量就像一团黑色的火焰,就在它爆发的一瞬间,嫌弃的情绪化作为一有力的拳头,向你曾经深爱的人挥去,每一拳都拳拳到肉,置人于死地。
曾与刁钻公公讨论过“嫌弃”这一话题,恐怕嫌弃是我在爱情中看到过最恶毒的力量。
我曾经嫌弃过前人们。初恋,他毕业刚走进社会,我嫌弃他鼠目寸光,嫌弃他好高骛远,嫌弃他跟我志不同道不合,甚至后来我嫌弃他不热爱艺术。天知道我小的时候是有多爱他,当我开始嫌弃他的时候,我知道我离不爱他已经只有一步之遥了。
唯一我曾经没有嫌弃过的某一任爱人,就在最近我也开始嫌弃了。原因很多,还夹杂着我自己的自卑与自负。爱情嘛,永远都比我自己想的要复杂。因为到后来,我发现我要的越来越多。
至于那些零零散散被我嫌弃的人,我都可以想象到自己在想到他们被我嫌弃的方面的时候,唾沫星子与眉飞色舞的表情。几乎是嫌弃至极。
我常常用电影中看到的情节去猜想我爸妈在婚姻生活里的那些不顺的原因是什么。一个中年男人,与一个中年家庭主妇,我感觉我的家庭在上演《革命之路》、《克莱默夫妇》以及《美国丽人》。有时候我会因为目睹他们上演这些戏码而深深地觉得紧张与悲哀。紧张的是,我不希望家里来个《史密斯夫妇》,我真的受够了!悲哀的是,在中国,要离婚简直比要结婚难上一万倍。
在我看来,可能目前为止,最好的爱情或者婚姻也许就是老来互不嫌弃吧。

下午茶 发现生活中的美好

文/时时乐Sizzler

苏东坡道:从来佳茗似佳人。指茶叶在沸水中舒展飘逸,犹如美人婀娜,其香气清雅,也似美人的缠绵情态。
热爱中式茶的杭州女子庞颖说:“身体接受的茶就是好茶。不要让喝茶成为负担,而是你生活中的必备。”她从寻茶开始,走遍秀美山水,收集到了新鲜优质的茶叶,也被采茶人和养育茶的土地所深深打动。在她眼中,一盏茶,从用具到沏泡手势,都凝聚着数百上千年的文化历史沉淀,能从中窥见智慧。而从小就习惯喝英式下午茶的Wendy,则更喜欢把喝茶看成是一种社交仪式。从桌饰布置,点心准备,到杯与碟的搭配,来宾与茶味之间的组合……享受每个细节处理,从内心里表达出对于生活的尊重。“喝杯下午茶,发现生活中美好的事。”这是茶对于Wendy 的恩宠。
如果说别人的故事终究是别人的,那么试试看,泡一杯热茶,在茶香缭绕中读完这篇文章,这样的阅读会不会因为结合了“真理与实践”而让你印象更加深刻?这样的“感官多重奏”,会不会为你在喧嚣的背景音下带来一声泉水叮咚?

British tea 茶杯里的风和日丽“英式茶”
我的下午茶回忆里,总是隐约浮现出外婆那慈祥模样。
儿时在美国长大,每天由保姆从幼儿园接到外婆家,推开门就闻到香甜味道——从香港移居来的外婆深受英国文化熏陶,专门为下午茶带了整套茶具和茶叶。她最喜欢将各种精致点心摆在我面前,自己则端着一只玫瑰花样的茶杯,笑眯眯地看着我,空气里弥漫着一股伯爵茶的芬芳,叫人心安。
在英国人传统里,讲究一日七茶,由清晨喝到午夜。自幼受此习惯熏陶的我一天也会喝上个五、六次,每天起床后,我习惯用散装伯爵茶叶煮一杯浓茶,热滚滚下肚,让头脑瞬间清醒。我的随身手袋里总比别人多一个“茶包”,特别放了几袋心爱的袋泡茶以便随时饮用,最常喝得当属薄荷茶与仕女伯爵。每当在外吃得油腻时,我就会请侍者帮忙倒杯滚水,投个薄荷茶下去换得唇齿清爽;而到了慵懒的下午时分,则泡上心爱的仕女伯爵,在醇厚伯爵红茶里多出一些柠檬香橙滋味,清香得沁入心脾。
中国人喝茶讲究沏泡,于是在茶之前加上“功夫”二字,以表示过程繁复讲究。而对于英国人,下午茶则是一个全套过程——天气、客人、桌台布置、茶具、点心,悉数聚齐,茶本身只是其中一项组成而已。天气和茶之间究竟有无关系?当然暖阳微风下坐在户外喝茶会心情良好,但若微微下起雨,大家一起躲在室内喝茶聊天也是一种快乐。如果我要宴请朋友喝茶,基本从当天上午就开始准备。首先要确认朋友们对茶的爱好,既可以是传统英式下午茶主角的大吉岭红茶、伯爵茶和锡兰茶,也能够选择多款经过演变加进果味或花香的加味茶。然后要在大清早去购买鲜花,花朵不能太大,例如小雏菊般小小一球点缀在桌面,而不是百合那样过高的花朵,否则会阻挡人们交谈时的视线。我喜欢在桌上铺垫纯白桌布来衬垫花朵与茶具,最好带有隐约的刺绣图案,当手指掠过它时能够感受到令人愉悦的浮凸感,引发微小的乐趣。
茶具选择在英式下午茶中算是一个大项目,对于一些英国人来说,欣赏茶具的愉悦甚至超过喝茶本身。从香港搬家到上海,我随身携带了七套茶具,专门为了适用不同客人。当父母到来时,自然要摆出那套他们在我结婚时送的名贵茶具,顺便聊起出嫁前的种种趣事;如果招待先生的男性朋友,则使用较为中性的格纹茶具,让男人们也能轻松地喝茶聊天,不至拘束;而女友间小叙,则搬出最娇俏的玫瑰花瓣茶具,杯碟起落中传递出一份只有女人间才默契明白的婉转美妙。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领了薪水,跑去瓷器专柜观望许久,才下决心买下一只昂贵茶杯。然后下一次有钱了,再领回家一只……待到某日收齐一套,洋洋洒洒摆出来,当中乐趣无法用言语形容。
在酒店提供的英式下午茶,一般都会出现点心三层架。最下层放的是圆形英式松饼与手指饼干,第二层为咸味点心与三明治,最上一层则是蛋糕、巧克力与水果塔。按照顺序从下往上,从咸到甜。不过譬如我这样的普通家庭下午茶时段,点心方面则会较为简单,只准备三文鱼小黄瓜三明治、巧克力饼干和水果蛋糕。至于松饼,唯有特别空闲时烤过一次而已。
喝下午茶,与其说是为了喝茶,不如说更享受整个心灵仪式——是的,那些散淡的茶香,是外婆的笑容,结婚时的祝福,好友间的八卦……每一样细节都会伴随着种种回忆袭上心头,让我在忙碌日子中学会停顿,倾听与品味。